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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自2025年10月下旬至年底,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在全省范围开展煤矿特殊区域顶板管理自查自纠工作

来源:深圳市赛为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阅读量:1 发表时间:2025-10-30 11:23:07 标签: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

导读

为强化煤矿特殊区域顶板管理,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会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自2025年10月下旬至年底在全省范围开展煤矿特殊区域顶板管理自查自纠工作。

#赛为HSE微资讯# 10月30日 星期四 ,工作愉快,生活喜乐!

赛为安全 (85)

1、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组织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分类分级测评的公告》,测评对象为在湖北省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以应急管理部门为业务主管单位或者行业管理部门,从事防灾减灾救灾的社会组织;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近期印发的《关于组织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分类分级测评的公告》是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实施办法(试行)》‌12的重要举措。该公告旨在规范本省社会应急力量的测评工作,提升救援队伍专业化水平,具体要点如下:


2、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开展瓦斯防治专家帮扶指导工作,通过专家指导、技术交流、现场服务等方式,帮助煤矿企业查找瓦斯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提升煤矿瓦斯管理能力水平;

为进一步加大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力度,推进煤矿重大灾害治本攻坚任务落实落地,近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决定组织开展瓦斯防治专家帮扶指导工作,通过专家指导、技术交流、现场服务等方式,帮助煤矿企业查找瓦斯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提升煤矿瓦斯管理能力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瓦斯事故。

本次专家帮扶指导工作从10月20日至12月底集中开展,帮扶对象为全省正常生产的煤与瓦斯突出、高瓦斯矿井以及今年以来发生瓦斯超限的煤矿,每处矿井根据实际情况服务不少于2天。

帮扶内容主要涉及瓦斯灾害普查治理、瓦斯防治现场管理、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等方面。针对煤矿瓦斯赋存条件,评估现有瓦斯抽采、治理方案的科学性与有效性,提出优化建议;指导煤矿地质保障工作,分析影响瓦斯涌出和积聚的隐蔽致灾因素,如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条件、瓦斯地质规律、高瓦斯含量区、采空区、孤岛煤柱等,评估其风险,为精准治理提供地质依据。

深入井下采掘工作面、主要硐室、关键通风设施等区域,排查通风系统、瓦斯积聚、监测监控系统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煤矿严格落实《加强煤矿通风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同时对可能引发瓦斯异常的地点进行现场勘查与诊断。审查煤矿瓦斯治理相关机构设置、制度规程、技术措施、人员配备及培训情况,指导煤矿建立健全瓦斯“零超限”、抽采“达标”等目标管理制度体系,帮助企业将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成果纳入日常安全管理体系,完善相应的预警和防控措施。

同时,组织专家与煤矿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座谈交流,面对面剖析警示教育,以案为鉴,针对检查情况,开展专题培训,推动企业举一反三,提升从业人员技能和瓦斯风险防范意识。对煤矿提出的瓦斯治理方面具体技术难题、管理瓶颈进行集中会诊,提供专业解决方案或建议。


3、自2025年10月下旬至年底,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在全省范围开展煤矿特殊区域顶板管理自查自纠工作。此次自查自纠聚焦查清特殊区域地质构造分布、专项支护设计编制、顶板超前治理、开展专项风险辨识等十二项内容开展全面排查;

为强化煤矿特殊区域顶板管理,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会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自2025年10月下旬至年底在全省范围开展煤矿特殊区域顶板管理自查自纠工作。

此次自查自纠重点围绕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大跨度巷道、构造带、淋水区、老空(巷)区、托顶煤巷道、应力集中区和巷道维修、砌碹地点等易发生事故特殊区域,聚焦查清特殊区域地质构造分布、专项支护设计编制、顶板超前治理、开展专项风险辨识等十二项内容开展全面排查,通过系统性自查,健全煤矿顶板管理常态化机制,确保从源头上防范遏制类似事故发生。

此次自查自纠,要求各煤矿企业要强化特殊区域实地勘察和预测预报,充分利用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成果,严格落实“一巷一设计”“一面一设计”“先治后过”“先支后修”“治(修)后评估”,不断加强现场管理、质量管控和矿压监测,确保支护效果,严防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不到位、支护强度不足、溃水溃沙等引发事故,并主动及时将特殊区域作业情况向属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同时,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督促辖区煤矿企业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加大对特殊区域顶板管理的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监管专员日常巡查,确保顶板管控到位。


4、湖北公布七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正式施行后,省安委办迅速部署工作,并开展全方位宣传解读,全力推动这一创新机制落地见效。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两个清单”,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调动从业人员排查、上报及协助治理隐患的积极性,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与从业人员协同合作、凝聚安全合力,省安委办特此选取并公布以下七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5年5月,湖北文旅襄阳耕读小镇项目施工班组工人李某在小区建设项目30号楼施工现场进行模板拆除作业时,发现该楼栋8层电梯井内有一根用于固定模板的钢丝绳出现严重磨损,且有多处断丝,存在随时断裂的风险。如果钢丝绳断裂,可能会导致模板及部分建筑材料坠落,危及下方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同时也会对电梯井内的设备和结构造成严重破坏。李某意识到这一隐患的严重性,立即停止作业,并迅速将情况报告给项目部安全员。安全员立即前往现场查看,确认该隐患属实且属于重大安全隐患。随后,项目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安排专人对该区域进行警戒,禁止人员进入,并组织专业人员对磨损的钢丝绳进行更换,同时对电梯井内的其他固定装置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其他安全隐患。经过及时处理,该隐患被成功消除,避免了可能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根据项目部制定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对报告重大安全隐患的员工李某给予1000元的现金奖励,并在项目部进行通报表扬。

案例二

2025年5月14日,湖北工建联投青山武丰地块项目门窗班组长黄某在乘坐施工电梯过程中,发现电梯司机操作生疏,经核对梯笼内张贴的操作证件,确认实际操作人员与证件信息不符。黄某第一时间通过湖北工建自主研发的“安巡云盾”隐患报告奖励系统,将问题及具体位置上报。项目部管理人员接到系统弹窗提醒后,立即现场核查,发现系某工人为图便利,在电梯司机离岗期间私自操作电梯。项目部随即对违规操作人员予以清退,并对涉事电梯司机进行安全教育,严禁擅自离岗。此次隐患的及时上报,有效避免了潜在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湖北工建“安巡云盾”系统奖励规定,黄某因此次上报获奖励1000元。据统计,在2025年5月至10月期间,黄某通过该系统累计上报多项隐患,共获得奖励3500元,体现了其高度的安全意识,也反映出“安巡云盾”平台在鼓励全员参与安全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

案例三

2025年7月27日15时13分,武汉天河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余某在巡检机场东内跑道时,发现跑道接地带附近有金属零部件,余某立即上报,武汉机场安全管理部门、应急救援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判定为飞机零件,怀疑是某飞机掉落,可能诱发飞机故障、损伤等情况。武汉机场随即向空管、航司发布警示,排查该时段跑道起降飞机的情况,最终排查44架次的航班保障情况,锁定问题飞机并提示航司和对方机场,避免了后续航班飞机损伤、机械故障、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可能性。余某的安全生产隐患报告,直接避免了潜在的恶性事故。该公司依据内部制度给予余某1000元现金奖励,并通报表扬。

案例四

2025年8月15日,武汉市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环氧芳烃部环氧乙烷/乙二醇装置外操姜某在进行现场巡检时,发现环氧乙烷精制塔C-410附近有异常滴水现象,他随即上报并开展排查。经装置组织排查,发现环氧乙烷精制塔C-410塔釜泵P-410C入口管线弯头焊缝有纵裂纹。运行部立即落实管控措施并组织实施补焊消漏。根据公司发现隐患避免事故奖励制度的规定,对及时发现隐患员工姜某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3000元奖励。

案例五

2025年5月8日,武汉地铁11号线四期四标项目芳梅区间一台汽车吊在龙门吊轨行区内交叉作业,在吊装井进行材料吊装,龙门吊司机陈某发现交叉作业风险后,立即通过对讲机通知井下司索指挥人员暂停作业,及时向项目部管理人员反映该问题。接到报告后,安全管理人员立即停止汽车吊吊装作业,重新协调安排外单位吊装井材料清理作业时间。经过评估,确认陈某上报隐患属实,避免了一起大型起重吊装事故,对现场管理人员、汽车吊司机、司索重新进行安全培训及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将事故隐患处置报告通报至项目部全员警示。根据项目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对该龙门吊司机陈某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1000元奖励。

案例六

2025年5月11日,国网湖北十堰黄龙滩电厂检修分场员工艾某、王某、张某对110kV开关站2号机组出口GIS高压电缆进行绝缘试验时,负责人艾某发现C相外护套绝缘值异常。该隐患可能引发主绝缘短路或接地故障,导致跳闸甚至火灾、触电等安全事故,严重威胁电网稳定与人员安全。艾某第一时间向检修分场及运检部上报该隐患,检修分场组织专业人员对三相高压电缆全段进行细致排查,最终确定电缆金属护套接地点具体位置,及时采取绝缘措施消除隐患。由于艾某及时发现并上报隐患,有效避免了一起七级电网事故的发生,依据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予以员工艾某、王某、张某4000元奖励。

案例七

2025年8月19日,随州某火电厂运行值班员在准备2号机除氧器上水操作时,发现2号机除氧器启动排汽电动门状态异常。该值班员立即现场核查,确认异常原因是该电动门的电动头被检修人员误拆卸,且此时电动头仍处于带电状态,存在误操作或意外送电引发事故的风险。发现隐患后,运行值班员第一时间通知现场检修人员停止作业,同步设置安全警示带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并安排专人现场监护,从源头防范意外送电、误操作等危险情况发生,有效管控了安全风险。依据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该运行值班员因及时发现带电状态下的设备异常、快速采取有效管控措施避免事故,企业决定给予其2000元现金奖励。


5、1场事故,师生4人烧伤!山西太原市万柏林区应急管理局公布《太原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5·22”一般灼烫事故调查报告》;

10月15日,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应急管理局发布《太原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5·22”一般灼烫事故调查报告》。

报告显示,2025年5月22日11时29分许,太原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在学院铸造楼合金熔炼实验室指导学生进行压铸实验过程中,发生高温熔融镁合金液体喷溅产生轰燃,造成1名教师和3名学生不同程度烧伤的灼烫事故。

根据铸造实验室管理要求,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铸造教研室教师黄某某,向实验室教师武某某申请5月21-23日使用合金熔炼实验室,并提交了铸造设备申请登记表,计划5月22日上午带领2021级本科生曹某、2024级硕士研究生王某、赵某某等3名学生做实验,实验由黄某某指导,赵某某操作,王某和曹某辅助,操作流程按照指导老师要求完成。

5月22日上午9时,曹某与王某先期到达实验室,陆续完成了压铸实验的前期4个步骤后,电话告知了黄某某已具备继续实验步骤的条件。11时黄某某带着赵某某从办公室赶来,11时20分许,黄某某指挥曹某将井式电阻炉中处理过的熔融镁合金液体,浇注到预热过的模具中,随后王某在金属液上放置保温棉。黄某某站在赵某某南侧1米处,指导拿着金属压头施压的赵某某进行手动下压,王某与曹某在附近观察试验情况。赵某某连续二次下压均未压到位,于是黄某某指挥让其第三次下压。11时29分,当赵某某第三次下压时模具内突然发生了轰燃,喷溅出的熔融金属液体将在场的4人不同程度烧伤。

该起事故造成研究生赵某某重伤,经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医院门诊诊断:多处三度烧伤;多处二度烧伤;累及体表60%-69%的烧伤;呼吸道烧伤(中度);角膜和结膜烧伤。

教师黄某某上肢烧伤(右上肢,TBSA4%,混合二度);面额部烧伤(TBSA1%,混合二度)。

研究生王某面部二度烧伤、上肢二度烧伤、面部化学性灼伤、体表小于10%的烧伤。

本科生曹某上肢二度烧伤、体表小于10%的烧伤。

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直接原因为:

5月22日实验当天天气为中到大雨,实验过程中实验室窗户开启,导致室内湿度较大(达到80%),在进行开孔泡沫镁材料渗流铸造法实验时,模具内裹入空气中湿度过大的潮湿空气,人工施压过程中潮湿空气中的水分遇高温迅速气化膨胀,模具下部放置的硫酸镁颗粒细小散热不充分,将高温镁合金溶液从狭小的模具内顶起溢出喷溅,与空气中的水分发生剧烈反应后产生的氢气又在高温下引发轰燃,导致参与实验的老师和学生不同程度受到高温灼烫烧伤。

事故的间接原因为:

1.铸造实验室未配置安全防护头盔、防止灼烫的高温防护服、劳保鞋等劳动防护用品。

2.铸造实验室实验过程中涉及易燃易爆炸熔融工艺,对风险预判不足,未设置温湿度计,对环境变化造成实验的影响辨识不足。

3.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度中岗位人员安全职责不健全,管理职责不明晰,实验管理存在管理漏洞,管理员与导师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

4.实验室应急预案风险辨识不到位,未涵盖实验室所有事故类型,应急响应不到位,应急处置能力不强。

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对7名责任人及太原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作出处理。

其中,教师黄某某申请使用实验室时隐瞒使用违规危险化学品,实验过程中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现场指导学生实验在已发生过危险时仍冒险作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建议由太原科技大学给予其记过处分。

教师武某某未严格落实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规章制度,人员检点不到位,未履行实验室安全培训、设备操作培训职责,未有效制止黄闻战违规使用实验室,事故发生后未及时上报,擅自处置事故现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建议由太原科技大学给予其警告处分。

太原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对所属实验室安全工作重视不够,落实学校各项制度规定不力,对学院教师长期违规作业,劳保用品配备不到位问题失察失管,对事故的发生及造成的严重影响负全面领导责任。依据《教育部党组贯彻落实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五条之规定,要求太原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向太原科技大学校党委做出检查,建议太原科技大学在全校范围进行通报。


【安全微语】

当我们既能用系统的眼光预判风险、设防布控,又能用谦卑的心态反思自我、凝聚人心时,我们便真正掌握了安全管理的“道”与“术”,从而构建起一个有韧性的、能够自我修复和进化的高质量安全组织。——Go-RISE安全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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