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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山西柳林一发电厂管道检修中发生爆炸,已造成1人死亡,4人受伤

来源:深圳市赛为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阅读量:168 发表时间:2022-12-29 09:13:12 标签: 安全生产事故 安全生产标语

导读

12月28日,山西柳林通报:26日晚,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电建有限公司在华光电厂至吕梁市长输供热市政工程供热管道调试过程中发生供热蒸汽管道爆裂,事故致1死4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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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 (2)

1、郑州郑新黄河大桥280多辆车相撞已致1人死亡

记者从河南郑州市委宣传部了解到,12月28日早上,郑州郑新黄河大桥突发团雾,导致郑新黄河大桥新乡到郑州方向,发生多起多车相撞的交通事故,目前已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交警、交通、应急、卫健委等部门工作人员快速赶到现场处置,施救被困人员,目前事故现场正在清理中,道路交通将尽快恢复正常通行。


2、山西柳林一发电厂管道检修中发生爆炸,已造成1人死亡,4人受伤

12月28日,山西柳林通报:26日晚,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电建有限公司在华光电厂至吕梁市长输供热市政工程供热管道调试过程中发生供热蒸汽管道爆裂,事故致1死4伤。


3、广东省发布10件安全生产领域刑事犯罪和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12月28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和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发布发生在广东省的安全生产领域刑事犯罪和公益诉讼典型案例10件。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7件是刑事犯罪案例,3件是公益诉讼案例,涉及交通安全、高处作业、建设施工、矿山、渔业船舶、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本次发布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从业者安全生产主体意识,推动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履职,着力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作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广东全省检察机关和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推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发的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八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广东恢复现场受理首次安全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工作,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至1月13日

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有关社会组织:

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政策精神,以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职称评审工作要求,现就开展我省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后首次工程系列安全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5、今年发生5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阜阳市政府被安徽省安委办约谈

12月28日,上游新闻从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网站获悉,今年以来,阜阳市发生5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徽省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安徽省政府同意,12月27日下午,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对阜阳市政府开展约谈,就安全生产有关问题进行提醒告诫,督促整改落实。

约谈会上,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通报了阜阳市5起较大事故情况,全面梳理了阜阳市近年来安全生产工作和事故情况,剖析了较大事故多发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和教训,指出了阜阳市在防控较大事故、汲取事故教训、严格执法处罚、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监管责任等5个方面存在的较大差距,并提出了明确工作要求。阜阳市进行了表态发言,提出了针对性整改措施。


6、金禾实业滁州被罚50万 上月发生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8日讯金禾实业(002597.SZ)昨日披露《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收到滁州市应急管理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滁)应急罚[2022]7-8号)。

滁州市应急管理局就公司年产5000吨三氯蔗糖溶剂回收楼火灾事故进行了调查,认为公司:未能认真履行法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工艺和装置的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编制不完善、操作规程职责不明确;对检维修管理不严不实,未开展作业过程的风险辨识,现场安全管理缺失,维修作业过程无人监护;变更管理制度不规范,未能识别变更后事故后果可能扩大的风险;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职工违规冒险作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不到位,对四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检查不力,车间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存在盲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处以伍拾万元(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公司表示,事故发生后,公司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制定并落实整改方案。公司要求安全环保监察部门负责上述行为的整改,追究事故责任,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宣贯培训。截至公告披露日,相关事项已整改完毕,年产5000吨三氯蔗糖溶剂回收楼生产装置已完全恢复,计划在完成相关手续后于近日开车。公司对此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对本次事故进行总结,加强全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公司将按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缴纳相应罚款。

此前,2022年11月4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告》称,公司年产5000吨三氯蔗糖溶剂回收楼于2022年11月3日22时31分左右发生火灾事故,于11月4日2时59分全部扑灭,事故造成1名维修巡检人员死亡,无其他人员受伤。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成立现场应急领导小组,配合消防及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灭火和现场救援工作。目前,事故具体产生原因正在调查当中。本次事故对现场厂房、设备等资产造成一定的损失,公司已向保险公司报案,相关保险核损理赔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初步核算财产损失较小。公司其他生产装置运行稳定,预计本次事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安全生产标语】

什么是路? 就是从没路的地方践踏出来的,从只有荆棘的地方开辟出来的。——鲁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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