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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培训-中国民生银行潍坊分行持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来源:深圳市赛为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阅读量:13 发表时间:2022-12-28 09:27:55 标签: 安全生产培训 安全生产标语 安全生产管理

导读

近年来,中国民生银行潍坊分行深入开展好各类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培训员工,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有效落实,实现了安全无事故。

12月28日#赛为HSE微资讯 早分享,星期三,工作愉快!生活喜乐!

亚当斯事故因果连锁理论

1、通榆县公安局“四个到位”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为全力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安全高效发展,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与火灾事故。通榆县公安局统筹兼顾,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采取“四个到位”有力措施,全面强化全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竭心尽力为通榆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安全、稳定、有序的环境。

一是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安排部署到位。针对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形势,通榆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全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成立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了实处。并要求各基层派出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确保辖区万无一失。

二是狠抓安全隐患排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进入冬季以来,全面开展治安隐患大排查,治安大队及各派出所对全县重点行业单位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责令业主当场整改或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责令停业整顿,不留任何事故隐患;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各派出所结合日常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对全县特种行业场所及各中小学、幼儿园、宾馆、网吧、油(气)站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三是狠抓内部安全管理,确保内部整治到位。各部门对本单位的内部安全工作开展了一次自查、整改,坚决防止出现泄密、火灾、被盗等安全事故。同时,交巡警大队积极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引导驾驶人员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坚决杜绝违规驾驶、无证驾驶等现象发生,确保行车安全。

四是狠抓日常督导检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为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县局督察大队负起督察责任,对各部门和各派出所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察,促进各部门切实做好措施落实到位。


2、应急管理部:开展工贸企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

据应急管理部网12月27日消息,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工贸企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巩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成果,深刻汲取鞍钢、马钢、包钢等企业较大事故教训,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经报部领导同意,从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开展工贸企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和内容

  对“钢8条”“铝7条”“粉尘6条”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巩固“百日清零行动”成果。同时,进一步聚焦以下重大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深化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

  (一)冶金、建材企业已建成运营的用于储存固体物料的钢结构筒形仓(斗、塔)、有固体物料参与反应的钢结构筒形容器(以下简称钢结构筒形仓)。

  1.未根据钢结构筒形仓的安全性等级、类型及使用环境,建立全寿命周期内的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2.对未经正规设计的,达到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继续使用的,影响结构安全的改造与施工的,用途改变的,使用条件或使用环境发生变化的,遭到灾害或事故的,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或者出现较严重的腐蚀、损伤、变形的钢结构筒形仓本体和支撑件,未进行可靠性鉴定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3.对钢结构筒形仓操作、检维修作业等相关岗位人员,未开展安全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专项安全培训教育。

  4.钢结构筒形仓未设置料位监测报警功能(雷达、红外、机械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并设置必要的联锁保护。

  5.未对主体结构有无材料锈蚀、焊缝开裂、螺栓松脱、构件过度变形等进行日常检查。

  6.运营、检维修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的,承发包双方未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发包方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未及时督促整改。

  7.动火、高处、有限空间、清库等风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未执行作业审批制度,明确进入现场作业人员名单和职责。

  8.涉及焊接与热切割、电工、高处等特种作业人员不具备作业资格。

  9.未对动火区可燃物、可燃设备或部位,以及可能意外启动的设备以及涌入的物料、高温和有毒有害气体等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二)冶金企业。

  1.冶炼、精炼和铸造生产区域的事故坑、炉下渣坑及熔融金属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的炉台、炉基区域、厂房内吊运通道、地面运输等6类区域存在积水或者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

  2.炼钢连铸流程未设置事故钢水罐、中间罐漏钢坑(槽)、中间罐溢流坑(槽)和漏钢回转溜槽,或者模铸流程未设置事故钢水罐(坑、槽)。

  3.氧枪等水冷元件未安装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监测和报警装置,未与炉体倾动、氧气开闭的控制系统实现联锁。

  4.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等煤气区域有人值守的主控室、操作室、人员休息室等可能发生煤气泄漏、积聚的场所,未安装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和报警装置。

  5.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等设备设施的煤气管道未安装隔断或吹扫装置。

  (三)涉粉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其设有员工宿舍、会议室、办公室、休息室等人员聚集场所。

  2.铝镁等金属粉尘、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3.除尘器、收尘仓等划分为20区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

  4.未制定和落实粉尘清理制度或者作业现场积尘严重。

  (四)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

  1.固定式熔炼炉铝水出口未设置机械锁紧装置。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系统未与铸造机控制系统实现联锁。

  2.固定式熔炼炉铝水出口和流槽接口位置未安装液位监测和报警装置,相关液位监测和报警装置未与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或紧急排放阀实现联锁。

  3.铸造机结晶器的冷却水系统未安装进水和出水温度、进水压力、进水流量监测和报警装置。相关监测和报警装置未与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或紧急排放阀实现联锁,未与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系统实现联锁。

  4.铝水流槽未规范设置紧急排放或应急储存设施。

  5.钢丝卷扬系统的钢丝绳未定期检查或更换,卷扬系统未安装应急电源。液压铸造系统未安装手动泄压装置。

  (五)蔬菜腌制,皮革、毛皮、羽毛(绒)加工,造纸和印染等轻工重点企业的有限空间作业。

  1.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作业现场未设置监护人员。

  二、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工贸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整治内容逐一排查,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隐患整改清单,“两个清单”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于2023年2月6日前报送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明确本地重点,对照整治内容,充分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组织专家深入企业严督细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加强隐患整改指导服务,提高督导检查质效,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对未按要求开展自查自改,或者仍存在涉及“百日清零行动”重点整治事项的企业,要依法依规按上限从重处罚;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移交有管理权限的部门查处,确保工贸企业生产安全。

  (二)加强督促指导。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跟踪督导,对专项整治部署慢、工作不扎实的地区进行督办;对执法检查不认真的执法人员,进行约谈、警示、提醒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对发现钢铁企业自查自改后仍然存在突出隐患的或整改不彻底的,责令停产整顿并依法处罚,纳入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应急管理部将适时组织工作组,对各地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情况进行抽查,确保专项整治扎实有效开展。

  (三)加大宣传引导。工贸企业要通过安全培训、媒体分享等多种方式,广泛宣讲安全知识和典型事故案例,引导教育职工增强风险意识,推动形成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共识。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选树一批情况明、措施实的正面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曝光一批自查走过场、隐患拒整改、执法不严格的反面典型,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

  (四)注重结果运用。各地要迅速行动,认真查找,主动整改,在2023年3月底前集中消除一批工贸企业安全风险,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行为,集中曝光一批严重失信企业和责任人,倒逼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各地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隐患问题清单、整改情况,各有关中央企业将自查自改情况,于2023年3月31日前报送应急管理部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3、中国民生银行潍坊分行持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近年来,中国民生银行潍坊分行深入开展好各类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培训员工,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有效落实,实现了安全无事故。

该行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市企业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组织全行员工自主学习、统一培训、集中考试,不断提高员工掌握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能力。该行注重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安全保卫日常培训、分行监控指挥中心每日晨会、每两周例会等各类学习教育载体,让员工真正学会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规范和要求,会操作和使用安全保卫器械和工具,特别是“微型消防站”以及消防栓、灭火器、防烟面罩等消防设施,知道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处罚措施,真正做到“懂规章 知敬畏”。该行积极倡导和弘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等安全理念,教育和动员全体员工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安全生产是一种责任,不仅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更是对同事负责、对单位负责、对社会负责。

该行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要求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基本要求。对安全生产重要制度实施了“制度上墙”管理,在办公场所的醒目位置制作专题海报,把有关制度要求作为海报内容,让每一位员工都能随时看到。该行重视教育引导员工全身心投入到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工作中,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打下了坚实基础。该行党委每个季度都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议题进行集体研究,确保上级行和监管部门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能够及时传递到基层员工,能够及时落地到各项规定动作中。

该行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开展,组织各经营单位开展好自查活动,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做好整改提升,确保安全生产不出问题。在日常工作中,该行把安全生产纳入各单位综合考核中,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对各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确保各单位把安全生产制度落到实处。该行把安全生产纳入员工合规管理过程,明确各岗位员工特别是一线员工在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工作中的职责,确保工作制度能够有效落实到员工身上。该行结合“飞行检查”“安全评估”“平安支行创建”等活动,把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要求及时融入其中,做到了常规监督与突击检查相结合,让员工随时有紧迫感,增强了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完)


4、株洲高速嘉树管理所多措并举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临近年末,湖南高速集团株洲分公司嘉树管理所(以下简称嘉树管理所)严守安全生产责任底线,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打好安全生产组合拳,全力保障辖区道路的安全畅通。

强化安全培训,打好安全生产“学习拳”。嘉树管理所采用轮流授课的方式进行安全培训,通过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学习,进一步提升全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强化隐患排查和处置,打好安全生产“行动拳”。通过现场检查、重点抽查等多种形式,不间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到排查常态化、领域全覆盖,安全隐患不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彻底在本月底完成“隐患清零”目标。


5、莒县分局多举措扎实做好环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为加强环境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企业安全平稳运行,日照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积极采取多项措施筑牢安全防护网,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

一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局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局领导班子会议每月专题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制定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工作分工,各位班子成员每月至少1次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明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定领导班子与科室的责任清单,做到领导履职尽责,部门明责知责。

三是全面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环境风险防控工作,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治理和问题台账制度,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四是加强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工作作风建设。从作风差距、责任落实、廉政风险、涉黑涉恶线索四个方面深入排查安全生产工作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执行中打折扣、搞变通,推诿扯皮、避重就轻,只查好企业、不查差企业,只管大企业、不管小企业,只管合法、不管非法,跑风漏气、执法不严,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提高安全监管效能。(刘越)


6、《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通过,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已由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5日修订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

(2016年5月21日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2022年11月25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


【安全生产标语】

也许一个快要熄灭了的火把,同一个不曾点过的火把并在一处,会放出极大的光来。——沈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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