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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大兴区应急管理局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夜查

来源:深圳市赛为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阅读量:1 发表时间:2023-08-10 11:21:23 标签: 安全生产管理

导读

为进一步做好雨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8月2日至8月6日,大兴区应急管理局成立5个执法检查组,由处级干部带队对重点企业开展夜查。

#赛为HSE微资讯# 8月10日 星期四,奋发图强,自强不息!

安全生产管理软件 (2)

1.大兴区应急管理局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夜查

为进一步做好雨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8月2日至8月6日,大兴区应急管理局成立5个执法检查组,由处级干部带队对重点企业开展夜查。

此次夜查主要检查重点企业应急预案演练、安全出口、值班值守制度落实等情况,强调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与火灾隐患,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扎实做好汛期应对准备,切实防范事故发生。

本轮夜查共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10家,发现并整改隐患3项,主要集中在应急预案未及时更新、消防设备设施未及时维护等方面。下一步,区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加强防汛、防火应急演练,强化员工教育培训,有力防范强降雨、高温天气等原因引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2.宁夏出台《关于深化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的方案》 突出全链条从严管控 提升危化品安全生产水平

危化品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出台的系列文件《关于深化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的方案》,从安全准入、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废弃处置和应急救援等8个关键环节入手,全链条从严管控,整治清零危化品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提升危化品安全生产水平。

这8个关键环节分别是:严把准入环节标准、严控生产环节风险、严控储存环节风险、严控经营环节风险、严控运输环节风险、严控使用环节风险、严控废弃处置环节风险、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围绕8个方面,方案细化了20项具体措施。

宁夏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 张新民

《方案》的制定,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全链条从严管控,突出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着力解决危化企业安全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不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的问题。

《方案》提出,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大型煤化工基地和产业聚集区配套建设企业专职消防队、工艺处置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有化工企业的县(市、区)建立专业消防应急救援队伍。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安全隐患“自查、核查、排查、督查、调查、验查”责任制度,确保“查改督销”闭环管理。

强化监管力度,要求新建化工项目要布局在一般和较低安全风险等级的化工园区,深入开展化工老旧装置整治,减少装置现场作业人数,落实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储存,使用行业监管职。

《方案》还提出,深入推进重大隐患排查2023行动,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区分危化品生产企业“红、橙、黄、蓝”四级风险,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事故隐患逾期未整改的,从严倒查责任,从严追责问责。建立部门协作、联合执法等长效机制。


3.安顺经开区:狠抓安全隐患治理 筑牢安全生产底线

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安顺经开区各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多措并举,细查隐患、深入宣教,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确保辖区安全稳定。

近日,经开区城管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投促局、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分局联合四家燃气企业到辖区内的餐饮企业,重点对使用燃气餐饮场所使用的瓶装液化气是否合格、连接软管和减压阀是否符合规范标准、燃气泄露警报器是否正常运行、燃气管道上是否挂物或堆放杂物等情况进行深入排查,对发现存在的燃气安全隐患问题,现场告知相关负责人进行整改,并向用户宣传燃气规范使用相关知识。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今年以来,经开区多次召开工委会、安委会、专项工作会等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扎实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突出建筑施工、消防、燃气、工贸、特种设备、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彻底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已排查整改一般隐患2000余条,重大隐患13条,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问题3000余条。

经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谢登杨:“下步,经开区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持续推进常态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全力做好防风险、除隐患、减事故、保稳定,为经开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黄晓箐)


4.黄冈市应急管理局开展易燃易爆场所大检查,打好高温安全生产“预防针”

“最近高温天气持续,燃气安全事故易发。一定要选用合格的燃气灶具、气瓶及配件,还要定期检查燃气胶管是否老化、松动。”8月9日,黄冈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人员在对某餐饮场所进行检查时,对主要负责人叮嘱道。

为深入推进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切实防范高温天气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自7月28日起,黄冈市安委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高温天气易燃易爆单位(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认真查找易燃易爆场所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

“易燃易爆场所在高温天气下,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事故危害性较大。”黄冈市安委办工作人员说道,“此次专项检查主要采取企业自查+分块分线检查+市级督查的方式进行,确保安全生产‘热’隐患排查全覆盖,让全市市民平安度夏。”

据了解,此次重点检查内容有9项,主要包含易燃易爆场所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仓库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易燃易爆物品运输车辆是否具备运输资质、是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各类餐饮等公共场所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是否安装输气管道紧急切断阀等。

“在分块分线检查过程中,我们会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若发现事故隐患,将实行联合执法、公布‘黑名单’、集中曝光警示等,倒逼场所主要负责人将隐患整改到位。”市安委办工作人员说道。

下一步,市安委会将组织综合督查组,对全市易燃易爆单位(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对综合督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对重难点问题盯住不放、一督到底。


5.青海公布6起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人民网西宁8月9日电 8月9日,青海省应急管理厅向社会公布6起典型违法案例,警示全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案例一:青海某硅业有限公司未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违法案

2023年3月8日,省安委会第一综合督查组在海东市民和县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时,发现青海某硅业有限公司存在冶炼车间浇铸区熔融金属影响范围内存在非生产性积水和矿热炉冷却循环水系统未设置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指示和报警装置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冶金企业安全管理合格证书等违法行为,属地监管部门民和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处理结果:该企业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民和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企业作出罚款3万元,对该企业主要负责人黄某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青海某管道工程有限公司拒不执行监管指令违法案

2023年3月2日上午,海晏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青海某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生产车间地面存在积水、消防通道不畅通、行吊吊钩无防脱钩装置的隐患问题,当场作出责令停产整改的行政强制措施。3月2日当天下午,海晏县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隐患整改情况开展突击检查,发现该企业未执行停产整改的行政强制指令,在隐患未排除的情况下冒险组织生产,构成拒不执行应急管理部门监管指令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该企业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按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七款之规定,海晏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企业作出罚款3万元,对该企业主要负责人林某某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三:青海省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大柴旦分公司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组织生产违法案

2023年5月13日,海西州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青海省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大柴旦分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乙炔生产线建设项目未履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组织生产危险化学品乙炔气体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该企业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海西州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企业作出责令停止建设,并处罚款20万元,对单位法定代表人刘某某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四:某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牙什尕群果龙哇建筑用砂矿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违法案

2023年6月26日,省应急管理厅接到群众举报称海东市化隆县某砂石矿企业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6月28日,省应急厅组织专家,会同化隆县应急局、自然资源局进行现场核查发现,某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牙什尕群果龙哇建筑用砂矿存在主运输道路平均纵坡超过《安全设施设计》规定的10%、上下台阶同时作业且安全距离小于《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规定等2项重大事故隐患,构成未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属地监管部门化隆县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处理结果: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化隆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企业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五:尖扎县某砂石厂未按《安全设施设计》要求规范开采、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法案

2023年6月3日,尖扎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尖扎县某砂石厂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未按《安全设施设计》要求组织开采,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和九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和九十八条之规定,尖扎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企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款35万元,对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朱某良罚款9万元,对管理人员朱某宁罚款4万元,对管理人员韩某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六:格尔木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矿中段平面图等图纸未及时更新违法案

2023年6月8日,格尔木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格尔木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矿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未及时更新3211平硐中段平面图等图纸的重大事故隐患,构成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格尔木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企业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安全生产标语】

经得起各种诱惑和烦恼的考验,才算达到了最完美的心灵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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