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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电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指南(试行)全文

来源:深圳市赛为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阅读量:79 发表时间:2022-12-07 14:15:57 标签: 双重预防机制 电力企业双重预防机制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导读

​山西省电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指南(试行)规定了电力企业双重预防机制的术语和定义、管理和流程要求,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信息化建设予以明确。

1 范围

山西省电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指南(试行)规定了电力企业双重预防机制的术语和定义、管理和流程要求,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信息化建设予以明确。

本指南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电力企业(不含50兆瓦以下非涉网小水电站)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运行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3694-2013 风险管理术语

GB/T 13861-2009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T 24353-2009 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

GB/T 45001-202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6441-19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 18218-20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家主席令〔2016〕第53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99号)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发改委令〔2014〕14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2011〕第79号)

《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企业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能安全〔2015〕1号)

《光伏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规范》的通知(国能安全〔2015〕127号)

《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试行)》的通知(国能安全〔2014〕123号)

《小型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安全〔2014〕328号)

《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电监会〔2004〕3号令)

《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电监安全〔2013〕5号)

《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电监安全〔2013〕3号)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加强风电安全工作的意见》(电监会〔2012〕16号)

《山西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晋安办发〔2018〕68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风险 risk

生产安全事故或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的组合。

3.2 风险点  risk site

风险伴随的设备设施、系统、区域和场所,及在其特定条件下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

3.3 危险源  hazard

可能导致伤害和健康损害的来源。  

3.4 风险辨识 risk identification

识别危险源中存在风险的过程。

3.5 风险评估  risk assessment

评估导致事故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确定风险等级的过程。

3.6 风险分级管控  risk grading control

按照风险等级、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管控方式。

3.7 管控措施  management measures

为将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程度,采取的相应消除、隔离、控制或个人防护的方法和手段。

3.8 隐患  hidden danger

风险管控不到位导致可能发生职业健康损害或事故的物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9 网络通信隐患  Hidden trouble of network communication

在按照达成的协议进行信息传送的过程中,由于网络协议漏洞、协议实施不当、网络拓扑结构存在问题等对网络信息安全保密构成的潜在危险。

3.10 缺陷 defect

指由于设计不完善,原材料质量差,制造或安装质量不佳,运行过程中磨损老化,使用、维护不当等,导致运行或备用设备存在影响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设备状况和异常现象。

3.11 问题 problem

    指造成应有状态与现有状态之间存在差距的各种影响因素。

3.12 隐患排查  screening for hidden danger

对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隐患进行检查、监测、分析的过程。

3.13 电力企业

指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取得相关证照(豁免办理电力业务许可的按规定执行)、合法建设生产经营的建设、发电、输电、供电、售电企业。包括发电企业、非电力企业自备电厂、电网企业及电力调度机构、拥有电网资产的售电企业。


4 基本要求

4.1 组织领导

电力企业是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与运行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全面负责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运行工作;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双重预防工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各专业部门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4.2 全员参与、全方位管理、全过程控制

电力企业应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运行和持续改进的过程中,体现风险辨识、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培训教育和持续改进等过程中与所有适用层级和岗位的人员的协商和参与。

体现从业人员协商和参与的工作至少应包括:

——开展全员风险辨识评估;

——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涵盖安全管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作业活动等各方面,贯穿企业生产管理的全过程;

——确认不同层级、岗位员工的管控责任,开展全员风险管控;

——落实全员隐患排查责任,开展多种类型的隐患排查活动;

——开展各类培训活动,使不同层级、岗位的员工得到相关教育;

——总结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运行的问题,听取从业人员的建议、意见,持续改进运行绩效。

4.3 明确职责

4.3.1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职责:

——全面负责双重预防机制工作开展;

——明确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目标;

——保障各种资源投入(人、财、物等);

——负责重大安全风险的管控;

——组织重大隐患的治理和验收。

4.3.2分管负责人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双重预防工作负责;

——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3.3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双重预防机制实施监督;

——建立制度文件,明确责任体系;

——协调督促各部门开展工作;

——组织管理评审工作;

——对各部门、岗位双重预防机制职责进行考核;

——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汇报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情况。

4.3.4 部(科)室主要职责:

——负责业务范围内的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负责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督办工作;

——负责业务范围内的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析,完善风险信息;

——定期总结分析业务范围内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3.5 车间主要职责:

——负责本单位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负责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负责本单位人员双重预防机制知识培训;

——负责本单位重大风险管控及重大隐患治理;

4.3.6 班组岗位主要职责:

——参加双重预防机制知识培训;

——掌握工作范围内重大风险及其管控措施;

——落实岗位日常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

——开展应急演练。

4.4 建立制度

双重预防机制工作至少应包括以下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制度;

——持续改进工作制度;

——网络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5策划和准备

5.1 方案和人员

5.1.1 电力企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制定并下发经批准的实施方案(规范、标准、办法)。

5.1.2 各级单位应明确本部门双重预防机制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5.2 人员培训

5.2.1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各部(科)室和生产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培训工作;

5.2.2 各部(科)室和生产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本单位人员开展培训工作。

5.3 资料收集

    各部(科)室、车间负责收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安全管理方面,如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责任制、应急预案、各类作业票证等;

——原辅材料、中间产品和产品的理化特性;

——区域位置图、总图、工艺布置图等相关图纸;

——作业现场和周边条件(水文地质、气象条件、周边环境等);

——详细的工艺、装置设备说明书和流程图;

——相关工艺、设施的安全分析报告;

——主要设备清单及其布置;

——设备试运行方案、操作规程、维修措施及应急处置;

——设备运行、检修、试验及故障记录;

——本企业及相关行业事故案例;

——相关风险管理资料。 


6 风险分级管控

6.1 风险点

6.1.1风险点划分原则

电力企业可遵循“大小适中、功能独立、责任明确”的原则,对生产系统可按设备设施、场所和区域等功能独立的单元进行风险点划分;对作业活动的划分,应包括所有常规和非常规作业活动。

6.1.2风险点分类

风险点划分为设备设施和作业活动二类;为便于管理和识别危险源,可将上述各种类型按划分原则细分为若干个风险点,形成风险点清单。

——设备设施:

设备设施包括锅炉、汽轮机、水力发电机组、风力发电机组、变压器、逆变器、前池、升压站、光伏面板区、液氨区、制氢站、油库、燃气轮机等。

——作业活动:

作业活动包括倒闸操作、定期试验或轮换、机组或设备启停、并网、泄洪、检修、维护、施工作业等。

6.2 风险辨识

6.2.1电力企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每年牵头组织各层级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系统的风险辨识工作。

6.2.2出现以下情况时,责任单位应开展一次专项风险辨识:

——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试验前;

——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等发生重大变化时;

——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

——高危作业实施前;

——连续停工停产一个月以上的复工复产时;

——本企业发生重伤、死亡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出现重大隐患或本行业内发生重特大事故后。

6.2.3辨识范围

6.2.3.1风险辨识应充分考虑以下方面:

——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合同方和访客者) 的活动;

——人员的行为、能力及其它的人为因素;

——来自工作场所外部,对工作场所内组织的管理人员不利于职业健康安全的因素所造成的危害;

——在组织控制下,因与工作相关的活动在工作场所及周围造成的危害;

——在工作场所中,由组织或其它单位所提供的基础设施、设备和原料;

——组织活动或原料的变更或已纳入计划的变更;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改变,包括因临时变更可能对作业、流程及活动的影响;

——对工作区域、过程、安装、机械/设备、操作程序、环境条件及组织机构的设计,该设计也包括对人员的适应能力;

——设备、设施的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

6.2.3.2 辨识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人的因素;

——物的因素(包括网络因素等);

——环境因素(自然环境、工作环境);

——管理因素。

6.2.3.3辨识方法

风险辨识可使用以下方法:

——作业危害分析法(JHA);

——安全检查表法(SCL);

——预先危险性分析法(PHA);

——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法(HAZOP)。

6.2.4 事故分类

危险源导致的事故分类包括: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其它伤害等。

6.3 风险评估

6.3.1评估方法

对危险源所伴随的风险应进行定性、定量、半定量等方法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划分等级。常用的风险评估方法有:

——风险矩阵分析法(LS);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

6.3.2风险分级

风险等级至少划分为四个等级包括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6.3.3重大风险判定

除按风险矩阵分析法(LS)、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评价出重大风险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直接判定为重大风险:

——发生过死亡、重伤、重大财产损失事故,或三次及以上轻伤、一般财产损失事故,且现在发生事故的条件依然存在的;

——涉及重大危险源的。

6.4 制定管控措施

6.4.1重大安全风险应编制风险管控方案。管控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风险点、危险源、管控措施、管控单位、管控责任人和应急处置措施。

6.4.2 管控措施制定原则。制定时应充分考虑措施的合理性、充分性、可操作性、经济性、是否产生新的风险。

6.4.3宜从以下几方面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工程技术、管理措施、教育培训、个体防护、应急处置措施。

6.4.3.1 工程技术

    工程技术措施包含但不限于: 

——监控、监测;

——物理隔离措施;

——替代有害物质;

——更新工艺、系统设计及设备设施;

——消除或减弱危险源的风险性。

6.4.3.2 管理措施

    管理措施包含但不限于:

——健全组织机构、制定管理制度、明确职责、配足人员;

——制定作业程序、安全许可、安全操作规程、“两票三制”等;

——定期开展安全性评价和职业危害设施评价;

——加强运行监视和高危作业安全监督;

6.4.3.3 教育培训

   教育培训措施包含但不限于:

——提高全体员工风险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水平;

——使员工掌握有效识别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分析方法;

——使员工了解本岗位风险和管控方法;

6.4.3.4 个体防护

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设施,包含但不限于:

——常规防护:防护服、耳塞、绝缘鞋(靴)、防护眼镜、绝缘防护手套等;

——检修及应急防护:正压式呼吸器、全面罩式呼吸器和过滤式空气呼吸器等。

6.4.3.5 应急处置措施

应急处置措施包含但不限于:

——编制应急预案;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

——开展应急演练。

6.5 风险分级管控

6.5.1 基本要求

风险管控应按照分级、分专业、分区域管控的原则开展管控,上级管控的风险在下级责任范围内的,下级必须同时管控。分级管控要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6.5.2 按层级管控

——重大风险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管控;

——较大风险由分管负责人和部(科)室管控;

——一般风险由车间管控;

——低风险由班组岗位管控。

6.5.3分专业、分区域管控

——可按锅炉、汽机、电气、化学、热工、变电、输煤、输电、配电、信息通信等专业进行管控;

——各部门、车间应管控责任区域范围内的所有风险。

6.6 风险管控清单

6.6.1建立班组岗位、车间、部(科)室、企业等不同层级的管控清单。

6.6.2风险管控清单应包括风险点、危险源、风险描述、风险等级、管控措施、管控责任人。

6.7 管控实施

6.7.1日常管控

两票三制是落实日常作业风险和设备设施风险管控的重要抓手应至少做到以下:

——加大操作票的执行与管理;

——严格工作票管理,杜绝无票作业;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提高人员监盘、巡检质量及发现问题的能力;

——严格落实定期试验及轮换制度。

6.7.2 班组管控

     当班人员巡检、作业前进行管控,管控责任范围内的所有风险。

6.7.3 车间管控

     专业技术人员,每天或不定时管控各自专业内的一般等级以上的风险。

6.7.4 部(科)室管控

     部(科)室人员,每天或不定时管控责任范围内较大等级以上的风险。

6.7.5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管控

     针对重大风险,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管控不限于以下形式:

——安全生产经费审批;

——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程的审批;

——专题会议讨论;

——督办与奖惩激励;

——现场检查。


7 隐患排查治理

问题、缺陷是广义上的隐患,问题、缺陷的排查治理是隐患排查治理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7.1 隐患分级

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7.1.1 一般隐患

指可能造成电力安全事件,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电力设备事故,人身轻伤和其他对社会造成影响事故的隐患。根据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可能导致事故后果和影响范围,电力企业可对一般隐患进行进一步分类。

7.1.2 重大隐患

指可能造成一般以上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和其他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事故的隐患。其中重大隐患分为I级重大隐患和II级重大隐患。

7.1.2.1 I级重大隐患

——人身安全隐患:可能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事故的隐患。

——电力安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务院第599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较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的隐患。

——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设备事故的隐患。

——大坝安全隐患:可能造成水电站大坝或者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大坝溃决的隐患。

——其它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的隐患。

7.1.2.2 II级重大隐患

——人身安全隐患:可能导致1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事故的隐患。

——电力安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务院第599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一般电力安全事故的隐患。

——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0万以下的设备事故的隐患。

——大坝安全隐患:可能造成水电站大坝漫坝、结构物或边坡垮塌、泄洪设施或挡水结构不能正常运行的隐患,或者造成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大坝断裂、倒塌、滑移、灰水灰渣泄漏、排洪设施损坏的隐患。

——安全管理隐患: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未成立,安全责任制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严重缺失,安全培训不到位,发电机组(风电场)并网安全性评价未定期开展,水电站大坝未开展安全注册和定期检查,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大坝未开展安全评估等隐患。

——其他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第108号令)和《公安部关于修改<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的决定》(公安部第121号令)规定的火灾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规定的一般和较大等级的环境污染事故的隐患。

7.2 隐患类型

隐患类型可分为人身安全类、电力安全类、设备设施类、安全管理类、大坝安全类、网络通信类及其他。

7.3 隐患排查

7.3.1排查组织

根据电力企业组织机构的不同,形成不同的排查组织级别,一般包括不限于以下形式:企业级、部(科)室级、车间级、班组岗位级。

班组岗位级人员当班期间排查出的一般隐患应在下班前上报到上级单位,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应立即上报到上级单位。

7.3.2排查形式

排查形式宜采用日常排查、综合性排查、专业性排查、节假日排查、季节性排查(防雷击、防汛度汛、防大风、防冰雹等)、事故类比排查、地质灾害排查等。

7.3.3 隐患排查频次

电力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管理特点,建立和企业管理相适宜的排查频次。排查频次宜包括以下内容:

——各类型企业根据安全生产特点,明确并执行隐患排查频次;

——根据季节性特征,企业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季节性隐患排查;

——重点时段和节假日前组织隐患排查;

——企业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综合性和专业性排查;

——当同类企业发生安全事故时,应举一反三,及时进行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7.4 隐患治理

7.4.1 治理原则

电力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对隐患排查、治理、上报工作全面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方位覆盖、全过程闭环”的原则,落实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

7.4.2 治理要求

——隐患治理实行分级治理原则;

——能整改的隐患应做到当班整改,当班无法整改完成的,要制定整改前防范措施;

——重大隐患治理应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一般隐患治理根据实际情况执行“五落实”。

7.4.3 一般隐患治理

电力企业部门或车间负责组织班组人员落实一般隐患的治理工作,隐患治理涉及到其它单位的,相关单位要予以配合协助。

7.4.4 重大隐患治理

7.4.4.1隐患即时报告

电力企业经自评确定为重大隐患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区电力监管机构报告;地方政府部门挂牌督办。重大隐患信息报告应包括:隐患名称、隐患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隐患危害程度、整改措施和应急预案、整改期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7.4.4.2重大隐患治理方案

应包括以下内容:

——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责任单位和协作单位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防止隐患进一步发展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7.4.4.3 治理实施

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牵头负责重大隐患治理工作,在重大隐患治理前或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如果不影响电力(热力)供应,电力企业应当停工停产或停止运行存在重大隐患的设备设施,撤离人员,并及时向电力监管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重大隐患治理完成后,电力企业要组织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后才能恢复生产。

7.5 隐患验收

7.5.1隐患治理完成后,应由验收部门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实现闭环管理。如验收不通过,则由责任单位重新开展治理工作,直至验收合格。

7.5.2重大隐患治理完成后,企业应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评估,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7.6 隐患分析

隐患验收后,由隐患所在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隐患产生的原因从人、机、料、法、环、管等六方面深入进行分析,分析结果填写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上。

7.7 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7.7.1隐患所在单位应对隐患排查治理的结果进行记录,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7.7.2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内容至少包括:排查日期、风险点、隐患描述、隐患类型、隐患等级、治理措施、隐患分析、责任单位、责任人、治理期限、验收日期等。


8 公告公示

电力企业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风险和隐患公告栏,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应公告公示:

——企业风险四色分布图、重大安全风险公示包括风险点、事故后果、管控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应急处置措施; 

——重大隐患公示风险点、隐患描述、主要治理措施、责任人、治理时限等;


9 信息化平台建设

9.1 基本要求

电力企业宜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进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及风险预警等工作,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发现的信息,完善风险管控数据,落实双重预防机制。

9.2 功能模块

9.2.1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实现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措施制定、管控记录统计和分析全过程的管理。

9.2.2 隐患排查治理

实现对隐患的记录统计、过程跟踪、逾期报警、信息上报的管理。

9.2.3 统计分析及风险预警

——实现风险和隐患的多维度统计分析,自动生成报表。

——实现风险等级变化和隐患数据变化的预警功能。

9.2.4 系统管理与考核

实现风险数据库和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的更新维护功能。电力企业应将信息平台的使用要求纳入考核。


10 教育培训

电力企业每年应对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技术人员、部(科)室负责人、车间负责人至少组织一次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知识培训。

双重预防机制培训应纳入职工全员安全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双重预防机制基本知识、与本岗位相关的风险管控措施。


11 文件管理

电力企业应对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资料进行保存,并分类建档管理。资料至少应包括:

——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制度;

——考核奖惩制度;

——网络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重大安全风险清单;

——重大风险的管控记录;

——重大隐患治理档案;

——作业活动类风险点清单;

——设备设施类风险点清单;

——部门和岗位风险管控清单;

——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企业风险四色图;

——双重预防机制培训档案。


12 持续改进

12.1 隐患治理持续改进

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每月应至少组织分管负责人及相关部(科)室责任人和车间负责人召开1次月度分析总结会议,对隐患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会议内容包括:

——通报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

——通报月度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分析隐患产生的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通报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12.2 风险管控持续改进

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分管负责人及相关部(科)室责任人和车间负责人召开1次风险分析总结会议,对风险辨识的全面性、管控的有效性进行总结分析,并结合国家、省、市、县或主体企业出台或修订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办法,补充辨识新风险、完善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更新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并在会议当月的月度分析总结报告中予以体现。对风险的分析总结应包括:

——有风险管控措施,现场未落实; 

——风险管控措施已落实,但没有达到管控要求;

——风险辨识不全面或未制定管控措施。

12.3 持续改进考核

电力企业应结合持续改进建立考核制度,明确考核的内容、形式和标准,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安全绩效管理,考核制度应包括:

——考核责任单位;

——被考核单位及人员职责;

——考核周期;

——考核标准。

12.4 管理评审

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每年底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有效性、适应性,至少组织一次系统性评审,包括工作流程、规章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布。根据评审结果制定进一步改进措施。

12.5 变更

电力企业在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及时修订双重预防机制相关文件制度、危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时;

——发生事故后,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对相关危险源的再评价;

——组织机构发生重大调整;

——风险等级变化后,需要对风险控制措施的调整;

——根据非常规作业活动、新增功能性区域、装置或设施以及其他变更情况等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13 沟通

电力企业应建立不同职能和层级间的内部沟通机制,及时有效传递风险、隐患信息,提高风险管控效果和隐患排查治理效率。


14 实施期限

    本指南自2020年10月28日施行,2022年10月28日失效。


15附录

附录A: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流程图

附录A: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流程图


附录B:作业类风险点清单

附录B:作业类风险点清单


附录C:设备类风险点清单

附录C:设备类风险点清单


附录D:作业危害分析法(JHA)

附录D:作业危害分析法(JHA)


附录E:安全检查表法(SCL)

附录E:安全检查表法(SCL)


附录F:风险管控清单

附录F:风险管控清单


附录G:安全风险分布四色图

附录G:安全风险分布四色图


附录H:风险矩阵分析法(LS)

附录H:风险矩阵分析法(LS)


附录I: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

附录I: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

附录I: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2


附录J:J.1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附录J:J.1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附录J:J.2 隐患排查治理月度分析台账

附录J:J.2-隐患排查治理月度分析台账


附录K:重大电力安全隐患信息报告单

附录K:重大电力安全隐患信息报告单


附录L:重大风险管控记录

附录L:重大风险管控记录


附录M:培训记录表

附录M:培训记录表


附录N:预先危险性分析法(PHA)

附录N:预先危险性分析法(PHA)


附录O: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法(HAZOP)

附录O: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法(HAZOP)


附录P:设备缺陷登记表

附录P:设备缺陷登记表



赛为安全是行业领先的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和安全咨询、安全培训服务机构。赛为安全“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系统解决方,是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等政策要求,结合国际先进的安全管理理论方法和企业安全管理的水平,借助互联网、移动通信、物联网、云服务和大数据等技术,研发形成双重预防机制信息化系统,以系统化的安全咨询方案为基础,针对企业安全风险特点,与生产运营对接,动态管控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精准解决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地、安全生产风险实时监控和科学化决策等难题,有效推进事故预防工作信息化、数字化、动态化,实现企业安全管理的革命性突破。咨询热线:400-902-2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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