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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驾驶安全-全国集中开展公路交通安全“春季守护行动”

来源:深圳市赛为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阅读量:3 发表时间:2023-03-22 11:17:18 标签: 驾驶安全 交通安全

导读

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3月到5月期间,全国集中开展了公路交通安全“春季守护行动”, 各地结合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特点,从严查处超限超载、疲劳驾驶、超员载客、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来看交管部门近日查获的一组案例。

3月22日#赛为HSE微资讯 早分享,星期三,奋发图强!自强不息!

安全生产管理 (4)

1、东安水岭:联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

近日,东安县水岭乡政府组织交管站、派出所联合白牙市镇交警中队在冷山村主街道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防范交通事故发生。

行动中,交警根据水岭乡辖区特点,在X075至冷山村活动中心岔路口设置临时检查点,对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逐一检查,重点排查整治车辆超员超载、酒驾醉驾、不系安全带、骑摩托车不戴头盔、农用车非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对过往车辆驾乘人员进行道路安全知识宣传,特别强调酒驾醉驾、超员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系好安全带、骑摩托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引导大家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此次行动,共查处未系安全带2起、骑乘摩托车未戴头盔6起、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3起、拆除晴雨伞5把。下一步,水岭乡将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巩固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成效,营造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2、德州长河街道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道路交通法制观念,提高交通安全文明意识,3月21日,德州天衢新区长河街道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

教育培训会上,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范警官通过播放道路安全警示片和交通违规案例进行分析,用血的事实深入分析违反交通规则、违背交通道德带来的“种种危害”,警示广大机动车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不良驾驶习惯,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谨慎驾驶、安全出行。同时就如何开展交通安全劝导宣传工作进行说明,并签订《小区(社区)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责任书》,对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下一步,长河街道将通过多种方式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培训,强化道路安全专项整治,狠抓宣传教育,从紧、从严、从细抓好安全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切实营造“共治共享”的道路安全环境。


3、泰安交警岱岳区大队开展“春季守护行动”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为切实做好春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3月21日,泰安交警岱岳区大队依托“春季守护行动”、“美丽乡村行”主题活动,组织民、辅警联合镇街交通办针对辖区农村地区事故多发路段、重点运输企业、重点驾驶人,多角度、全要素,开展“春季守护行动”交通安全宣传,全力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有序。

强化阵地宣传。大队充分发挥区交安委作用,制定实施岱岳区2023年深化文明出行专项整治行动,极大调动11个镇街、各成员部门的行动主动性,通过悬挂横幅、LED“亮屏”、更新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栏、组织各村开展大喇叭广播,浓厚宣传氛围,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强化“五进”宣传。大队民警深入辖区客货运及危化运输车辆运输企业,通过座谈、约谈、建立联络群的方式,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并定期上门与客货运单位、驾驶人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广大司乘人员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从思想上筑牢安全生产运输的第一道防线。依托“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文明出行”主题宣传活动,扩大农村交通安全宣传面。同时,紧盯农村地区重点违法行为、重点人群、重点地区,提升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精准化和实效性。

强化网络提示。大队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媒体,大力宣传典型事故案例、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及酒驾醉驾、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实际案例,让广大驾驶员切实紧绷“安全弦”,提高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近期大队发布警示大曝光5期,开展“一老一小”和进城务工人员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宣传单5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40条,LED亮屏30余面。


4、未央区徐寨小学:树立交通安全意识 践行“一盔一带”

关注交通安全养成良好交通习惯是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最大的负责,“一盔一带”看似不起眼,但对于交通安全却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西安市未央区徐寨小学提醒大家: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践行“一盔一带”,守护你我他的安全。

  “一盔”是指安全头盔。事故发生时,在速度加惯性的冲击下,头一旦与坚硬的路面或电线杆、行道树碰撞,容易出现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等危及生命的情况。而戴头盔,是最简单而又最有效的保命措施。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要正确佩戴头盔。

  “一带”是指安全带。“安全带是生命带”,主要起固定作用,能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保护驾乘人员身体少受伤害。日常驾驶中,要正确系好安全带。

  为了您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5、全国集中开展公路交通安全“春季守护行动”

央视网消息: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3月到5月期间,全国集中开展了公路交通安全“春季守护行动”, 各地结合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特点,从严查处超限超载、疲劳驾驶、超员载客、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来看交管部门近日查获的一组案例。

近日,广西来宾交警连续查获了两起大货车严重超载违法行为。这辆大货车过磅称重显示车身总质量达107.46吨,但车子核载只有15.37吨,超载率在400%以上,而另一辆大货车则超载137.94%。

交警对这两名驾驶人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一百一十以上的违法行为,均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并强制卸货,暂扣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

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辅警 张尧:超载会增加轮胎压力,容易发生爆胎,且易导致制动失灵,引发侧翻,缩短车辆的使用寿命;超载车辆严重破坏公路、桥梁等公共设施,会给公路、桥梁结构带来灾难性的打击。

超员载客同样违法又危险。前些天,山东菏泽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曹县砖庙镇有一辆面包车每天接送学生,存在安全隐患,交警迅速赶往现场查处。

您看,这辆核载8人的面包车没有校车标识,16名小学生挤在狭小的车厢里,座位也被司机改装,有的放平,有的加上了长板凳,以便能装更多的学生。经调查,这名司机在四年前曾因相同问题被交警处罚过,今年刚开始“重操旧业”就又被查获。

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校车办主任 苗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该学校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处以10000元罚款,司机驾驶机动车超过核定人数的百分之一百以上,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立案。


6、岚县交警大队开展运输企业及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培训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及水泥车、搅拌车等大型车辆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落实辖区客货运输行业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运输企业管理人以及驾驶员的安全意识,3月20日上午,岚县交警大队宣传民警在秩序股长苏爱军的带领下,深入辖区鑫运混凝土搅拌公司、金隅水泥有限公司,为企业车辆管理负责人及全体水泥车司机,开展货运车辆专项整治安全警示教育培训。

会议上,苏爱军首先就近年来发生的重点车辆交通事故进行了深度剖析,并结合自己多年从事交通工作的经验,提出货车司机安全行车的注意事项,以及交管部门对于货车交通违法查处的相关法律法规,让现场每一位司机、车辆管理负责人切身感受到交通事故血的教训以及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重要性。

其次针对重点车辆存在长时间行车容易造成疲劳驾驶,最后导致事故的发生以及大型车辆盲区大制动距离长等问题,与现场参会人员展开交流,并强调企业管理人以及车辆管理责任人要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车辆驾驶员定期检查车辆,提高安全意识,防止安全隐患,遵守交通规则等。

该大队通过此次交通安全培训会议,为大型运输车辆司机构筑起一道“交通安全防线”,进一步降低重点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标语】

一切伟大的行动和思想,都有一个微不足道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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